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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CC劳工标准

作者 Admin 来源 本站 浏览 发布时间 2011/06/13
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应超过 60 小时。每周七天应当允许工人至少休息一天。
条款解释:
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供应商做到以下几点:
• 制订与当地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相适应的每周工作时间表。
• 如果可能需要加班,请提前通知工人。
• 供应商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作时间,对加班应适当进行补偿。不得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60 个小时(包括加班),获得他们同意的特别业务情况除外。在工作周最大值较少的国家或地区,适用该标准。每周七天,须允许雇员至少休息一天。
•除非当地法律要求另有规定,本规定可能不适用于享受豁免的雇员,包括那些处于行政、管理或专业职位的雇员。
评估建议:
• 审核记录工作时间的系统以确定时间记录得准确完整。
• 采访工人以确定他们是否对供应方的加班政策了如指掌。
• 审核生产记录和评估供应商避免不必要的或多余的加班。
良好管理范例:
• 供应商按照适用的法律保持和应用支付工人加班费的系统。
• 供应商有一个用于确定生产能力的流程来使加班时间减至最低。
• 向雇员提供工资收据,这些收据清楚地显示了薪酬,包括加班小时数和加班补偿级别。
可能违反情况:
• 缺少工作时间记录、工作时间记录不正确或无工作时间记录。
• 对实际的工作(下班时间工作)时间不支付报酬。
• 加班超出准则中的规定。
• 不提供法定的休息日、节假日和休假。
• 不认可法定的用餐和休息时间。
• 工作时间记录设备受损。
EICC劳工标准(四) :工资与福利
条款内容:
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,包括有关最低工资、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的法律。依据当地法律的规定,员工的加班工资应高于正常的每小时工资水平。禁止以扣除工资作为纪律处分的手段。应及时通过工资存根或其他类似文件将工资支付依据发给员工。
条款解释:
供应方行为准则关于工资及福利作如下规定:
• 按工作所在的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定最低工资支付所有雇员。
• 对于加班时间必须按法律规定的额外比率补偿工人;或者在不存在此类比率的地方,加班时间的报酬至少必须等于正常的时薪。
• 雇员应当享受到法律规定的所有法定福利,包括但不限于退休金福利、年假和节假日。
• 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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